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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院所請留意:錄影設備不能「想裝就裝」

近期醫療場域針孔監視器事件受到高度關注,也讓醫療院所的錄影設備設置再次被放大檢視。

對診所與醫療機構而言,監視器並不是「想裝就裝」,錄影也不是「為了管理或自保」就可以任意進行。不同場域有不同規範,公共空間、一般診間、內診室、手術室所涉及的隱私程度不同,院所能做與不能做的界線也必須清楚區分。

若使用偽裝式、隱藏式或未告知的錄影設備,不僅可能侵害病患隱私,也可能讓院所面臨法律責任與品牌信任受損。

以下整理醫療院所應特別留意的四項錄影規範,提供給院所參考。

🚫第一、醫療機構禁止使用密錄設備。劉越萍說明,偽裝成偵煙設備、隱藏式攝影機都是違法,「醫界一致認為偷拍零容忍,說為了醫糾用密錄器都是鬼扯!」強調偷拍就是要負責任,應該移送法辦。

📹第二、醫療機構公共空間可以架設固定式錄影設備。劉越萍指出,這是為了公共安全考量,攝影設備必須是正常監視鏡頭,不需個別取得病人同意,但要明顯處公告。

📝第三、醫療診療場域低度隱私空間,經同意後可錄影。劉越萍舉例,一般診間看診(不會看到私密處)或者是諮商會議室討論可以錄影,但是一定要事前告知,並取得書面同意。

🔒第四、醫療診療場域高度隱私空間嚴格禁止錄影。劉越萍表示,包括手術室、內診等,原則上禁止錄影,但有例外情形,如果是教學目的、可以拍攝局部畫面,且告知病人並取得書面同意。

原文網址:https://health.ettoday.net/news/3165361#ettoda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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